一、光明區場地補貼-申請條件:
1、在光明新區依法注冊的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機構;
2、符合光明新區產業導向;
3、首次申請資助時,注冊地址由外地變更至光明新區或在光明新區新設不超過兩年;
4、申請時在光明新區既沒有自有產業用地也沒有自有產業用房;
5、在光明新區租賃或購買非政策性自用產業用房(含辦公、研發、生產用房,不含附屬配套用房),為市場價格租賃或購買,且需符合允許出讓的。屬于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來產業中的非制造業企業,可適用該類資助
二、光明區場地補貼-扶持力度:
1.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房補貼:
(1)本細則第十四條中所列企業,按深圳市發布的最新區域租金市場指導價50%給予租房補貼,經光明新區管委會認定的重點項目按實際租金的50%給予租房補貼。其中,第一檔至第三檔企業,租金補貼面積上限為10000平方米,每年最高200萬元;第四檔企業,補貼面積上限為5000平方米,每年最高100萬元;租房補貼年限為前三個完整財政年度,每年申請補貼時均需達到相應條件。
(2)本細則第十四條中所列企業,購買用房按購買面積給予每平米3000元購房補貼。其中,第一至第二檔企業,最高600萬元;第三檔企業,最高400萬元;第四檔企業,最高200萬元。購房補貼分三年按照2:1:1的比例發放。
2.生產性服務業項目用房裝修補貼:本細則第十四條中所列企業首次裝修進行補貼,按照每平方米300元的標準,給予最高300萬元且不超過實際裝修費用的支持。
3.生產性服務業項目臨時安置補貼:本細則第十四條中所列第一至第三檔企業,對企業給予高管臨時安置補貼,按每人5萬元、單個企業不超過5人計算,最高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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