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請條件:
1、在寶安區(不含光明新區、龍華新區,下同)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
2、區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或歸國留學人員自帶符合高新技術產業目錄和寶安產業發展導向研發項目,進駐經認定的區科技創新園創辦的科技企業,且區高層次人才、博士、碩士或歸國留學人員所持股份占公司股份超過50%。
(二)扶持力度:
1、對博士、碩士及歸國留學本科人員創辦的入孵科技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10萬元、10萬元的一次性創業資助;
2、對區高層次人才創辦的入孵科技企業,給予30萬元一次性創業資助。
(一)寶安區創業補貼申請條件:
1.留學生創業企業注冊地為寶安區;
2.當年度該企業已獲得深圳市留學生創業資助。
(二)寶安區創業補貼扶持力度
對當年獲得市來深創業資助的出國留學人員給予等額配套資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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